文/大蔥媽嘮家常
講述人:徐大爺
小時候,同齡小伙伴的個子蹭蹭長,而我長到1米5之后就再也不長個子了。由于身材矮小,上學時沒少被同學欺負,而我的發小身材高大,他經常為了我兩肋插刀,因此我們是很好的朋友。
我和發小學習都不好,國中沒念完就回來幫家里干活兒了。發小仗著自己力氣大,總在外面惹是生非,他的母親有點受不了,早早幫他娶了媳婦,意在讓媳婦看著他。
婚后一年發小的媳婦就生下了個女兒,接著兩個人就像開閘泄洪一樣,又連續生下3個女兒,他的愿望很簡單,就是希望能有個兒子,可老天貌似一直在跟他作對。
已經有4個女兒的發小并不罷休,奈何計劃生育來了,政策不允許他再生了,可他非要冒險賭一把,只要能生個兒子出來,其他都無所謂。
結果可想而知,發小的老婆又給他生了個女兒。我知道自己長相不行,身高不行,家里還窮,已經做好打一輩子光棍兒的準備了,可每當看到發小家的女兒們還是喜歡的不得了。
不料發小來找我,關上門說:「老弟,別怪我說話難聽,以你的條件,這輩子想結婚有點難,你看我家又生了個閨女,要不然就給你養吧,否則等你老了,有病有災啥的沒人在身邊也不行。」
這真是盼什麼來什麼,我做夢都想有個女兒,可我很快就冷靜下來了,就問發小:「你閨女又不是棄嬰,咋給我養?再說我們都一個村住著,她這身世也藏不住,以后知道了對她也不好。」
發小讓我不用擔心,他自然會處理好,還說會帶著全家人搬走,就問我想不想養這個女兒。我知道發小這個人神通廣大,就沒有他擺不平的事情,加上我又很想有個女兒,就點頭答應了他。
在發小的安排下,他的小女兒成了我的女兒,他們一家也搬到別的地方去了,從此我就是一個有女兒的人了。
女兒到我家時才幾個月大,我一個沒結過婚的大男人學著給她喂奶粉換尿布,看著她一天天長大,一天天對我笑,我心里美滋滋的,甚至憧憬著她以后領著老公孩子圍在我周圍的幸福場景。ADVERTISEMENT
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女兒拉扯大,真的是那種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上怕摔了,抱在懷里怕碰了的疼愛,女兒都上國中了,我還是堅持每天接送。
女兒學習很好,我知道她將來一定會讀高中上大學,為了給她攢學費,我借錢扣起了蔬菜大棚。別人都是夫妻搭配干活不累,而我只能一個人在里面度日如年,可每當看到女兒舉著獎狀回來時,我也感覺不到累了。
女兒如愿考上了大學,同時她也對自己的身世表示了懷疑。女兒再一次問起她母親的事情,我說這已經跟你說過很多遍了,去世了,照片和衣物早已處理掉了,怎麼還不相信?
女兒哭著說:「爸,您不用再騙我了,大學聯考的時候我們抽血了,我是O型血,而您是AB型血,我們生物課上學過,不管我母親是什麼血型,你和她都不可能生出O型血的我。」
我一看女兒大了,什麼都懂了,甚至可以用科學知識來懷疑自己的身世了,我也只能為她的身世編了一段故事,意在說明她是我撿來的,親身父母是誰我并不知道。
女兒聽說自己是撿來的,哭得稀里嘩啦,但她很快就振作起來,表示會好好學習,將來找個好工作,掙很多的錢來報答我的養育之恩。女兒的話讓我心里暖暖的,覺得自己所有的辛苦都是值得的。
我給女兒交了學費,買了最好的手機和電腦,我不想讓女兒覺得自己是撿來的而感到自卑,我要給她最好的生活,讓她快樂地讀完大學。
那兩年菜價很高,也讓我賺了不少錢,我就把家里的房子翻新了,還裝修地特別好,我的想法是讓女兒招個上門女婿,這樣我就有人養老了。
讓我沒想到的是,女兒在大三的時候就戀愛了,還把男朋友領到了家里。那個男孩兒看起來還不錯,可他們家是北方的,而且是獨子,肯定不會跨越幾千里上我們家做上門女婿的。我勸女兒跟男朋友分手,理由是怕她嫁太遠受委屈。
女兒并不聽我的,還當場拆穿我,說我并不是怕她受委屈,而是怕自己老了沒人養活。這話說得我啞口無言,從那以后我們父女之間就產生了一種隔閡,她甚至放假都不回家了。
我生氣女兒的行為,就故意不給她打生活費,想著她沒錢了就會主動聯系我,甚至回家找我,然而她并沒有,甚至不接我的電話。我急了,委托鄰居幫忙照看家里,轉了幾次車才來到女兒的大學,見到她之后我徹底傻眼了。
女兒看到我來了,并沒有多少驚訝,反而平靜地說:「感謝你照顧我這麼多年,不過以后我不需要了,因為我已經找到我的親生父母了,有空我會回去看你的,但給你養老我怕是做不到了,因為我畢業之后就跟男朋友回他的家鄉了。」
聽了女兒的話,我的腦子嗡的一下,大腦一片空白,用顫抖的聲音問她是怎麼找到自己親生父母的?女兒冷冷地說:「具體的過程你不必知道,這一年你都沒有給過我生活費,都是我親生父母給的,雖然你很疼我,但你一直有自己的私心,就是把我當做養老的工具,當你知道我不可能留在你身邊的時候,你就不再出錢,說到底你都是自私的。」
女兒的話讓我無言以對,做任何解釋都顯得蒼白無力,因為他一點都沒有埋怨親生父母,反而記恨我不給她生活費,根本不理解我的用心良苦。
後來,女兒回過家一次,把我和她的戶口分開了,一人一本,這樣她就帶著戶口本和男朋友回了北方老家,至于他們什麼時候登記結婚,什麼時候舉行的婚禮,我一概不知,因為女兒并沒有邀請我參加。
其實,當時從女兒大學回來,我就嘗試聯系過發小一家,但他自從搬走之后去了很多地方,電話也換了很多次,後來我們就斷了聯系,我托人打聽好久也沒有他們的下落。
後來我一想,他都跟女兒相認了,要想聯系我早就聯系了,這是故意躲著不出來。
再後來,養女跟我解除了父女關系,我又變成孤家寡人一個了。一開始我有些失落,後來我倒開心起來,因為我無兒無女,申請到了五保戶,生活上有人慰問,生病有人照顧還不用花錢,以后還有人養老,我還愁個啥呢?
只不過養女和發小一家的所作所為太讓我寒心了,薄情寡義也不過如此吧?
養女覺得我把她當作養老的工具,因為要遠嫁就不給她生活費了,還把我的養育之情都清零了,這就是所謂的做了99件好事,只有1件沒做好,一切都等于零吧。
回頭想想,發小當年并不是因為看我孤單看我可憐,而是女兒太多養不起想讓我給她養女兒,卻把自己說的那麼無私,可惜我花了一輩子才認清他的真面目。
我時常在想,是不是不該把養女培養的如此優秀,如果她只有國中文化,肯定在周邊找個人就嫁了,那樣我是不是會比現在更幸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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