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25日,我姨甥從邵陽開車回家,途中身體突然不適。
姨甥打電話給姐夫,之后再打120。
沒多久,姨甥被120送去醫院搶救。
可惜幾個小時之后,姨甥還是因搶救無效而去世。
由于口罩原因,醫院讓我們盡快拉姨甥回去火化。
先來說說我姨甥的情況吧!
我姨甥在2019年跟前妻失婚,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,他跟前妻一人撫養一個。
我姐姐只有我姨甥一個孩子。我姐姐沒上過學,不認識字。
而我姐夫因為剛痛失愛子,無法從悲傷中抽離,整個人都是渾渾噩噩的。
因此,很多事情都是由我處理。
姨甥被宣告搶救無效的當天晚上,辦完所有的手續之后,我們就把他拉了回家。
第二天,籌辦喪事。我和姐姐處理姨甥的遺物的時候,在他衣服的口袋里發現了一張保單。
姨甥從來沒跟姐姐和姐夫說給自己買過保險保單,受益人是法定,保額是120萬。
看到這120萬巨大金額,我們都驚呆了,我立馬打電話給保險公司。
當天下午五點鐘,保險公司才派了一個工作人員過來。
那個人跟姐夫進行了筆錄,筆錄進行的很順利。姐夫簽了字,以后就坐等那120萬的賠償款。
可等了兩個星期之后,保險公司送來了一份拒絕理賠通知書。
姐夫和姐姐一氣之下,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我一直跟著姐姐和姐夫處理這件事情。
在法院里,我們看到了有一張不同意尸檢的報告單。
保險公司就以我們不同意尸檢為由,拒絕理賠。
姐姐和姐夫非常憤怒,他們從來都沒有看到過尸檢通知單。
他們沒讀多少書,沒想過要尸檢才能夠理賠。
看到這三個「不同意」的字時,我咯噔了一下。
這三個字是我寫的,但名字不是我簽的,我嚇得直打哆嗦。
我怕要承擔責任,于是跟姐姐說,是不是姐夫當時寫了不同意尸檢,然后忘記了。
白頭人送黑頭人,那幾天姐夫都是渾渾噩噩的走過來的。
保險公司給他簽一沓資料,他想不起有沒有寫「不同意」尸檢這三個字?
姐姐和姐夫去法院申請了筆跡鑒定,結果出來那三個字確實不是姐夫寫的。
姐姐和姐夫懷疑這三個字是保險公司的人事后補上去的,他們的目的就是不想賠錢。
保險公司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,他們拿出了一張照片。
照片上是一只穿著黑白格子衣服的手,拿著筆正在尸檢報告單上寫「不同意」這三個字。
保險公司拿了證據出來,然后我們敗訴了,一分錢拿不到,還虧了律師費。
姐姐和姐夫回到家,越想越不對勁。她知道我有一件黑白格子的衣服,他們開始懷疑是我寫這三個字的。
他們把那張照片打印出來,再把我那件格子衣服拿出來對比,發現照片中的衣服跟我的衣服是一模一樣的。
姐姐和姐夫問,到底是不是我簽的字?要是我承認的話,他們肯定要我賠償這120萬,于是,我不承認。
姐姐和姐夫懷疑我拿了保險公司的好處費,然后和保險公司合伙欺騙他們,讓他們一分錢都得不到賠償。
然后,姐姐把我告上法院,要我賠償他們110萬。
這時候,我被嚇懵了。
我沒想到,只寫了三個字,事情會搞到這麼嚴重。
我后悔簽這三個字了。
在聽證會上,我不得不承認這三個字確實是我簽的。
因為名字是姐夫簽的,我只寫了這三個字,法院判我不構成侵權,不用賠償姐姐110萬。
姐姐和姐夫不服氣,帶著兩個孫子,還有他的前兒媳婦搬到了我的家,霸占了我的房子。
姐姐和姐夫認為,既然我不賠110萬給他們,那他們就要我以房子抵債。
姐姐的前兒媳婦跟姨甥失婚之后,再婚了。
姨甥有兩個孩子,現在孩子只剩母親了。
姐姐前兒媳婦決定把兒子接回再婚家庭撫養,但是遭到那邊的公婆反對。
她決定失婚,回來好好撫養與我姨甥生的一兒一女,并全程處理姨甥的后事。
所以她也搬來我家住,并和我發生了肢體沖突。
她罵我,還用紅油在我房子的墻上寫了很多大字。
「此房有糾紛,不能租售,否則后顧后果自負。」
姐姐的前兒媳婦還在我的床頭上寫著,「你晚上不會做噩夢嗎?你不怕你的姨甥過來找你算賬嗎?你聯合保險公司害他的子女和父母,你拿了保險公司什麼好處?」
看著這些紅彤彤的大字,我真怕自己做噩夢,所以不敢在房間睡。
我的房子是一廳三室的,其他兩個房間已經被我姐姐姐夫兩個孩子,跟他們的前兒媳婦霸占了。
他們不夠睡的時候,甚至還在房客廳搭了一張簡易床。
我沒有地方睡,有時候回娘家,有時候就在隔壁家鄰居借宿。
但在娘家常住也不行,畢竟有弟弟,還有弟媳婦,他們會有意見的。
也不能在鄰居家常住,畢竟感情再好,別人也會討厭的。
我沒地方住,申請去收容所,但是說我不符合條件。
我有時候去賓館開房,但開支會增大,手上沒有多余的錢。
2022年,我忍了一年之后,再也忍不下去了,一氣之下把姐姐和姐夫告上了法庭。
本來,姨甥去世,我也很悲傷。我幫他們處理了這麼多事情,他們一句感謝的話也沒有,反而霸占了我的房子。
這一年來,在外面住宿花了不少錢。
我要起訴姐姐和姐夫,要他們賠償我兩萬塊錢,立馬搬出我的家,并向我道歉。
法院已經立案了,但沒那麼快處理。
我不知道等到什麼時候,這一年來我的內心特別煎熬。
我的丈夫是一名船員,常不在家,孩子又不在身邊。
只有我一個人,我特別狂惶不安。
姐姐跟姐夫開了一家工廠,他們家可以說是富裕家庭,有兩套房子,有存款,有車。
自從姨甥出了事之后,他們關閉了工廠,但家庭條件還是很富裕的。
他們有兩套房子不住,跑過來霸占我的家。
我已經崩潰了,想快點解決這個問題,于是找來了記者幫忙。
我有大半年沒有回過家了,我帶著記者小心翼翼的回到家。
有一個房門鎖著,我知道姐姐在里面,我輕輕敲了門,叫了姐姐,但她沒應。
我開了門,悄悄來到姐姐面前,跟姐姐說我是被保險公司的人騙了,請姐姐相信我,我是無辜的。
姨甥還在世之前,由于資金周轉不過來,他跟我借了五萬塊錢。
一開始,我沒說要算利息。後來姨甥還錢的時候,我鬼使神差的跟他算起了利息,導致姨甥跟我有矛盾。
姐姐以我跟姨甥有矛盾為由,咬定我跟保險公司一起來騙他們。
我就像啞巴吃黃連,有苦說不出。
無論我怎麼說,姐姐就是不相信我是清白的。
我承認我確實是不該寫的那三個字,但我是被人利用的,我自愿承擔30%的責任。
但要我賠償他們110萬,我就沒有這個能力了。
沒過多久,姐姐打電話給姐夫,姐夫收到信息之后回到我的家。
他再次回憶起當天的事情。
當天,保險公司的人過來找姐夫對接。保險公司的人給了很多資料姐夫簽名。
姐夫沒一一看清楚,人家叫他簽名,他就簽了。
姐夫簽完名就走開了。
後來,保險人員發現有一張尸檢通知單,姐夫沒寫同意或者不同意尸檢,然后他叫我寫上不同意。
我看了一下尸檢通知單上面寫的內容,也知道寫上不同意尸檢有什麼后果。
我想只寫上不同意三個字,又沒有簽自己的大名,應該不會負法律責任吧?畢竟姐夫已經簽了名了。
然后我就沒多想,放心寫上了這三個字。
保險人員真的太精狡猾了,我簽字的時候,沒想到他們拍照留下了證據。
如果他們沒拍這張照片,也沒把這證據拿出來的話,姐姐姐夫就不知道這三個字是我寫的。
理賠這件事情就這樣會過去的,但因為姐姐看到了這張照片之后,追著不放。
事到如今,我都不知道怎麼辦了,打了帽子叔叔的電話。
我跟他們說,如果我有罪,我情愿去坐牢,也不愿再過這種日子。如果我沒罪的話,就請他們把我姐姐一家送走。
帽子叔叔罵把我罵了一頓。
「你又不是精神病人,又不是智力有缺陷的人,你是不是吃飽了沒事干了?為什麼要寫這三個字?你不簽就沒有這麼多事情啦!你真是吃飽了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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